欢迎大家来到新闻幽默吧,这里有很多奇闻趣事,让您大开眼界。
为了维护好本吧的秩序,请大家遵守以下的发贴、回贴标准。
一、发帖标准
(1)所有用户发帖均应严格遵守《QQ论坛基本法》。
(2)尽量发表与新闻幽默有关的贴子。
(3)连续发布主题尽量控制在5贴以下,如果太多被分管误认刷版删除,后果自负。
(4)严禁无实质内容的主题贴。
(5)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行为。
二、回帖标准
(1)严禁回复纯表情,重复等灌水。
(2)严禁刷帖式回复(回复帖子时间间隔太短或无实质意义内容) 。
(3)严禁回复色情图片。
(4)严禁回复广告(包括淘宝、拍拍店铺广告)。
(6)严禁回复大图,无聊,广告内容等占空间。
三、处罚条例
(1)违反发帖回帖标准的帖子严禁内容的帖子:删。
(2)违法标准严禁外的其他帖子:严重的删+扣分。
(3)凡寻人类帖子和留言类帖子:一律转相应版面,恶劣的情况可删除。
(4)凡经核实确为抄袭他人的帖子:删+扣分。
(5)凡在帖子内严重中伤其他用户影响版面团结或引起版友恐慌的帖子:删+扣分+送个小房子给你住里面。
(6)凡发布黄色、反动、邪教内容帖子:删+扣分+送小房子。
(7)恶意攻击拍拍,发表破坏团结的言论:删+扣分+送小房子。
(8)除管理员允许不选择 本吧公告 分类其余不选择分类的贴:修改分类,严重的删除。
(9)版主、管理员有权对发表帖子中敏感,不符合规定的内容的贴子执行清理。
(10)违反规定被严重警告而不改正的黑名单处理。
(11)其他违反社区守则的帖子,版主、管理员酌情处理。
好啦,废话了这么多,我估计大家也没心思全看完...反正自己自觉才是最好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月下独酌 (198308050) 于 2008-08-07 14:03:5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哦!知道了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