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幽默吧发贴、回贴注意事项 (7/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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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月下独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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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新闻幽默吧,这里有很多奇闻趣事,让您大开眼界。

 

为了维护好本吧的秩序,请大家遵守以下的发贴、回贴标准。

 

 

一、发帖标准
 (1)所有用户发帖均应严格遵守《QQ论坛基本法》。 
 (2)尽量发表与新闻幽默有关的贴子。

 (3)连续发布主题尽量控制在5贴以下,如果太多被分管误认刷版删除,后果自负。
 (4)严禁无实质内容的主题贴。
 (5)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行为。



二、回帖标准
 (1)严禁回复纯表情,重复等灌水。
 (2)严禁刷帖式回复(回复帖子时间间隔太短或无实质意义内容)  。 
 (3)严禁回复色情图片。
 (4)严禁回复广告(包括淘宝、拍拍店铺广告)。
 (6)严禁回复大图,无聊,广告内容等占空间。


三、处罚条例
 (1)违反发帖回帖标准的帖子严禁内容的帖子:删。
 (2)违法标准严禁外的其他帖子:严重的删+扣分。 
 (3)凡寻人类帖子和留言类帖子:一律转相应版面,恶劣的情况可删除。 
 (4)凡经核实确为抄袭他人的帖子:删+扣分。 
 (5)凡在帖子内严重中伤其他用户影响版面团结或引起版友恐慌的帖子:删+扣分+送个小房子给你住里面。 
 (6)凡发布黄色、反动、邪教内容帖子:删+扣分+送小房子。
 (7)恶意攻击拍拍,发表破坏团结的言论:删+扣分+送小房子。
 (8)除管理员允许不选择 本吧公告 分类其余不选择分类的贴:修改分类,严重的删除。
 (9)版主、管理员有权对发表帖子中敏感,不符合规定的内容的贴子执行清理。
 (10)违反规定被严重警告而不改正的黑名单处理。
 (11)其他违反社区守则的帖子,版主、管理员酌情处理。



好啦,废话了这么多,我估计大家也没心思全看完...反正自己自觉才是最好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月下独酌 (198308050) 于 2008-08-07 14:03:5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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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潇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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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哦,呵呵 好样的                        潇冰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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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 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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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管理员就是管理员,帮你顶下。

   哎,我进那个江西佬表,真是的哦,管理员都是乱发表文章,看来看去还是他们发表的,没意思。

  祝新闻幽默的管理员们越办越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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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惔嘫诫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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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就要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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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莪吥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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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下哦·!继续努力啊!
        很好的!符合大众品位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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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忙里偷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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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够标准,应该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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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綄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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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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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樱花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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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该这样的~专业点的吧 才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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