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8月12号,这天我爷爷(刘自龙)在马鞍山市钢铁二厂(郑建,宋家造)一起自愿应征入伍(入伍部队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直属大队骑兵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全家上下为此都觉得很光荣!可不幸总是伴随着喜悦而生.
1961年9月28号,一封举报信打破了所有喜悦.我爷爷也被莫名奇妙的调查啦,当时的部队下来一位赵昌影同志到我爷爷的原籍调查家庭背景,当赵昌影同志去找了当时的保卫干事调查(已证实举报信为保卫干事所做)调查内容符合举报材料.导致我爷爷于61年11月16日被部队方首长批准退回!大家想一想在一个正当青春年少的年龄抱着对报效祖国为祖国效力的思想应征入伍于当年加入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直属大队骑兵队,可一封不与实际事实相符的举报材料将生活打破,被他人说成家庭是三青团与抢粮的首脑份子等等,(以上情况皆为48年后所调查事实).这件事情也一直在我家人心中也造成极大的影响!导致我爷爷回忆起当时的往事都痛苦不已!
时间也一晃过了48年后,我爷爷经过长时间的心灵折磨!终于下了决定!去安徽省和县武装部军事科调查当年的入伍的材料及当年入伍之后被部队退回的原因!
以下为部队调查真实有效调查材料
部队当时入伍材料证明:"我家家庭历史清楚社会关系无问题同意入伍"!
举报材料:"我爷爷(刘自龙)父亲刘有志45年参加三青团团员组长.吃大烟.赌钱.抢粮.街游(街头游荡分子)出身!"
叔父刘有才为保长,53年抢粮!
举报材料经部队调查后为:"我爷爷(刘自龙)父亲刘有志三青团.吃大烟.赌博.在53年抢粮.叔父刘有才伪保长,53年抢粮、抢大队书记家财物的为首分子,现劳改!
以下为原籍地政府与同龄人证明
后来经我爷爷原籍地(和县沈巷镇人民政府及和县沈巷镇双坝村民委员会)证明关于刘有志同志经过管庄自然村群众反映原为贫民出身,而且是搞农业生产,不是做其他事情的,原三青团没有参加过,到夫子庙抢粮也没有参加过。刘有志与刘有才不是亲兄弟!以上为群众反映属实!
另寻求战友郑建、宋家造、蒋继荣联系方式!需求大家帮忙,知情者请联系以下电话!
寻求社会上的好心人告知此事该如何维权!欢迎转载!
联系电话0792-3080267 13320028367
联系人刘为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