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人愿意义务免费为在本栏目寻求法律帮助的困难网友代书诉状,包括民事纠纷、行政事务、刑事范畴之内的各种形式,包含起诉状(含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以及申请行政复议、仲裁申请、执行申请、撤诉申请等方面的内容,帮助网友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曾经义务为几位网友写过诉状,但没有出过公告。现在决定公开公告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以下几个事项;
一,请如实说明案情,不得有隐瞒。
不须写明你的真实姓名和个人历史(简历),但要写明对方的情况,案件发生的具体事实以及你所掌握的相关证据(看是否符合要求)。
法官不是蠢猪,不会听信一面之词;本人也会考虑案件是否属实。不提供真实情况的,自己承担败诉的结果。
二,请掌握法律的有关规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本人义务代书的诉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请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
法律针对以下案件规定了诉讼时效;
(一)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分割之日起越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立案受理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依照《民法通则》所规定时效期限计算。
(三)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刑法》总则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超过追诉时效的,法律不予追究。)
四,请注意上诉的案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上诉的案件一般规定为七日至十五日(包括对所有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的处罚、裁定、裁决和判决),准备上诉的人一定不要超过这个期限,否则就要自己承担法律生效的后果。
五,其他法律标准参照以上文件。
六,回复的方式;
网上提问,网上回答,本人力争在24小时内回复(因本人的工作是义务性质的,晚上要睡觉,白天也需要忙点家务,干点其他的事情,所以不能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守在电脑前,但本人保证每天都查看一下有没有网友求助的记录);
不要在本人的帖子后面跟贴,建议在法律咨询栏目独立发贴,本人将一贴一答,以免造成对其他网友的问题不方便回复。
七,如果因隐私不方便在网上提问的,可以发邮件至983198663@qq.com,有信必复。本人尊重所有网友的个人隐私。
沅水清风 200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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