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诚、勤、和、乎?伤、天、害、理、乎?
[b]借问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李国华院长和顾晓红主任?[/b]
关键词:杨浦区中心医院 消化内科 篡改病历 提供伪证 故意伤害 扰乱司法医疗腐败 顾晓红 李国华
本案不是医疗过失纠纷,是医院集合消化内科、医教科、档案室等众多医护人员合谋去做的一桩违法事件!在一桩民事遗赠纠纷中向法庭提供伪证诬陷患者“肝性脑病、神智不清、呼叫没有应答”而引出的一桩犯罪案件!
哥已逝世周年,有关亲笔遗嘱事实与真相,孰真孰假?孰善孰恶?法院判决至今未果……。可告慰的是随着法庭辩论和司法鉴定等程序的展开诸多事实与真相已渐渐显露!
生老病死自有天命,弟妹们并非为此而不能释怀,只是当哥去世一个多月后,当我们突然去医院调取《长期医嘱单》时才惊愕的发现其中隐秘的记录着2007年4月7日上午九点半对病人注射了谷氨酸钠!当天下病人去世!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竟然为了一桩家庭遗赠纠纷事件竟能如此丧心病狂的对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重症病人下此毒手,医院到底怎么了!
一年来多,为了弄清真相我曾多次与该院的主治医生进行过多次沟通籍此了解医院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医院不仅不予以反省且变本加厉的连续向法院和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伪证。由于伪证与遗嘱事实产生了强烈的证据对抗,在上海司法鉴定部门难以下鉴定结论,欲对案件真相做进一步了解,发出请求望医院相关医生能前来参加“公开听证会”,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哥的主治医生却突然离开了中国!
为了真相,我亲自遍访了上海众多医疗专家和法律专家,经查核都无不认为本案是一起极为严重的故意伤害事件!很多事实也令我们弟妹感到无比震惊!我在这里呼吁杨浦区中心医院院长李国华先生以及主治医生顾晓红女士,本着医生良知尽快把本案的事实与真相告知所有关心我哥哥的亲戚弟妹!向社会公众做个交代,既我哥在2008.4.4到底是不是已经肝性脑病、神智不清?对一个已经肾衰竭、无尿的病人故意注射谷氨酸钠到底是“仁、诚、勤、和”还是“别、有、用、心”?
我们同时呼吁全国人大、政协、以及各媒体、报章、电台前来调查采访,我备有大量的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报告以及杨浦区中心医院呈上法庭的全部53张病历证据,同时郑重声明我们作为受害者的弟妹将不对本案中任何非主观故意而造成的行为,诉求任何民事责任!希望广大网友都来关心和监督本案的发展……。
下面我把《住院病史录》《长期医嘱单》病历展示给公众,并希望杨浦区中心医院李国华院长以及消化内科顾晓红主任医生(哥的主治医生)就针对杨浦区中心向法庭提供的全部53张病历中所发生的事实回答我提出的问题:
第01,为什么在08.6.10.来医院复印《住院病史录》遭拒绝但几天后却又提供给了法院?
第02,2008年4月7日上午九点半又同时给病人注射谷氨酸钠,你们医院为何要这样残忍?
第03,2008年4月6日患者已经肾衰竭、无尿、高血钾症的情况下明知禁忌还为何这样做?
第04,贵院向法院提供的53张病历中没有任何血氨升高的客观报告为何要注射谷氨酸钠!
第05,患者的事实病况早已经记录在病案中,为什么一个月后医院还要拒绝我们复印呢?
第06,53张病历以及本案材料我最早呈送院长,作为专业医生难道无法识别篡改病历吗?
第07,妇孺皆知的篡改病历为何医院还能胆大妄为的送司法部做司法鉴定,原因在那里?
第08,当司法机关对篡改病历需要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时,主治医生为什么却避而不见呢?
第09,当司法机关对遗嘱事实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时,为什么只让一个小医生胡乱瞎说呢?
第10,当司法鉴定需要对病历事实召开公开听证会时,患者的多位主治医生却避而不见?
第11,贵院集体篡改病历仅仅是为一件与医院利益毫不相干遗赠纠纷院长你没有责任吗?
第12,为什么08.4.6. 前《长期、临时医嘱单》中没任何有关检测“血氨”的记录内容?
第13,为什么08.4.6病历中有“复查血氨”的记录,但53张病历中血氨检测报告却未见?
第14,为什么08.4.6前没任何病历对肝性脑病有治疗用药以及需要告知亲属的任何记录?
第15,为什么全部53张病历中我们无法找到关于患者任何“无定向能力”行为测试记录?
第16,为什么当法院再次来医院调查患者病况时你们却让一位非主治医生来胡乱瞎编呢?
本人保证对所有病历证据来自于贵院盖章的复印件,并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S.K.CHEUNG(患者弟弟)香港身份证:H4018##(1)
KEELY.CHEUNG(患者妹妹)英国身份证:HA05862##
上海电话:13817573328 英国电话:004479700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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