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会有皇帝?
——反对“潜规则”
2005-04-08 16:42:59 光明网-光明观察
李志宁
“潜规则”也是一种“厚黑学”
早听说有本讲“潜规则”的书,但我一直没放在心上。我想,它不外乎是那种《厚黑学》一类“看破红尘”的、又亟具“中国特色”的书。它不外乎要告诉中国人:世上没有真理,没有道义,没有高尚,因此也没有任何“崇高理想”可以追求。在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规定一套,说一套,做一套。就是说:明文规定的“规则”是没有用的,只有“潜规则”才真正统治着世界。
厚黑学出来后,特别90年代以来,中国那些贪官污吏、黑心劣商、及滥用各种权利的人们,不仅在“实践”上开始厚黑,而且越来越在“心”中也日益厚黑起来。人们不难发现,以往所谓“见不得人”的、“暗室亏心”的勾当,现在越来越“公开”了。在电视节目中经常可以看到,不少人分明正生产着可致别人伤死的伪劣产品,却能够同时笑吟吟地应对记者,不仅毫无羞耻感,而且还透着几分喜悦和千分冷酷。小偷们偷东西毫无恐惧,而被偷的人却反而怕得要命。现在,什么“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几个字,对于那些存心作恶的人们,早就不可怕了。而这“不可怕”,对中国社会来说,才真正是可怕的。
中国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相比改革以前,已经天旋地转,发生了巨变。
事情到了2000年代,中国的厚黑情况似乎更糟。2004年出版了“潜规则”的书,正是这种社会进一步“道德沦丧”的反映。显然,有人在继续推动这种“沦丧”,并似乎要把这种“沦丧”合理化。目前流传甚广的吴思先生的《隐蔽的秩序》一书,就把史料、小说和传说揉在一起,洋洋洒洒近30万言,发明了多种“规则”和新术语,但人们从中却没有看到任何对劳苦大众的同情和对贪官污吏的鞭挞,可作者却自负地声称,自己的“潜规则”论说是“探照千年国史”的“一束强光”。我看了半天,作者分明是要告诉国人:贪官污吏对人民实施“合法伤害权”乃是千年不变的“潜规则”。而这种“潜规则”是破坏不了的。
现在,许多中国人心中,实际上已经认为:“厚黑”就是真理,“潜规则”则千古不易。
照理说,“潜规则”是不能上台面的,但是最近我就亲耳听说有单位领导说,课题负责人多贪点钱是“潜规则”,无可厚非。这说明,现在中国人群已经广泛地接受了“潜规则”的说法,接受了这样一种“江湖理论”!而且,很多人已经自觉地身体力行:发现“潜规则”,摸索“潜规则”,研究“潜规则”,并一切照“潜规则”办事。再漂亮的规定和规章制度,也不过是“冠冕堂皇”,可用来打哈哈,实际没有意义,只能见鬼去。
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遇到有人干“昧良心”的事后,最常讲的一句话是:“嗨,还不就那么回事!”表示了对“潜规则”的认可。还有,近年来常听到人们说“说白了”三个字,什么事都可以“说白了”,那也就是把“潜规则”说穿了的意思。但并不是反对“潜规则”,实际上大都是赞同。所以,我们的中华民族是有点可悲了。
老实说,这情形使我感到心寒。我为我的国民痛心。这令人想起了美国著名学者费正清先生,他在1943年分析“蒋介石开始丧失民心”的标题下写道:“我认为中国的进步有两个基本障碍……。一个障碍是缺少好人。在能够升到顶层的那小批人之中,只有少数在思想或品德上有真正的活力。能力和诚实、勇气是两回事,勤奋、真诚也不能像在美国那样,使人得到事业的一定成就。生活要靠花言巧语、阴谋诡计,在这里比其它国家更甚。品德若不与狡黠结合,仍将一事无成。美国的伟人们照着练习簿上的格言去做,在美国可以出人头地,在这里却会还未出世,便送了命。……因此,每一个行政负责人都苦于找不到既能干又诚实的人来共事。……另一困难是宗派主义。……人们不会去关心全国性的政策问题,除非有传统的个人关系。首要的问题是生存,而在政治上维持生存就要靠有用的个人关系。……政府官员继承了‘满大人’的传统,‘满大人’的权威是无止境的,除非环境不许可。他为推卸责任,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对他有约束力的,一是上级官员,二是怕老百姓造反。……今日的许多官员都是专制分子,部分原因是人们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最可怕的事情正是:“……人们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这段话写得力透纸背,使我感到震惊。那是抗日战争时期,费正清先生正在中国。而那时,在中国历史上还正是千千万万热血青年奋不顾身的时候呢……
到了今天,费正清先生已经作古,但他的话仍然是“言犹在耳”。而在我们60多年后的今日中国,不幸,“潜规则”已经发展成一个时髦的理论了!
人类天生就应是“自私自利”的吗?
我读《隐蔽的秩序》,感觉它始终像笼罩在一片烟雾中。真真假假的材料全攒在一起,看了半天,到了也没能把作者的意思看明白。到底中国社会的“潜规则”都是些什么?该书并没有任何清晰的、合乎逻辑的说明。
但我在这里想专门讨论一个问题,就是:皇帝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隐蔽的秩序》里标题中就说,“老百姓是个冤大头”,接着又说“皇上也是冤大头”。好像这一下子,就把问题说到头了。其实,到这儿,问题离“说清楚”还远着呢。
为什么老百姓和皇帝统统是“冤大头”呢?好像是因为他们都被官吏们糊弄和摆布了,为什么官吏们能如此张狂、能总是得手,就因为官吏们掌握着一种看不见、摸不着、但能在暗中操控一切的“潜规则”。老百姓拿他们也没办法,皇帝拿他们也没办法,所以,这里的潜台词就是:认了吧,人民是只有倒霉,没有办法的;皇帝们尚且拿他们没辙,人民还能有什么用呢?你没有“本事”,做不了官吏,那就只有受苦,世界就是不公正的,这就是说到头了的“潜规则”。
但依我看,这种对人类历史的解释,与“社会科学理论”是根本不沾边的。
而且,也不是事实。
人类是由“动物界”进化而来的。现在人们可以看到,物种之间虽然充满着残酷的生存斗争,但在许多动物内部,却有着追求“公正”的倾向。而且,越是高等的、如灵长类动物,这种追求越是明显和强烈。在猴群中,受到不公正对待的猴子,也会生气,甚至发动政变,把欺压它们的猴王从其“最高地位”上推下来。
在我看来,人类的历史也是一部追求公正的历史。多数人在追求公正,而少数人则往往在压制公正、以满足自己。因此,对于以前在学校中所学的“阶级社会”是由人类有“剩余产品”才开始出现的论说,我一直感到颇感怀疑。人类在数百万年间远古时候,他们的生活没有文字记载,现在的学者说那是“无阶级社会”,好像简直是人人平等,但真的很均匀吗?不一定的。不管在食物充足还是食物短缺的时候,总会有“部落首领”或酋长一类的人物们,对群居着的一群人进行某种“管理”,这样才合乎逻辑,就像猴群也会有个猴王那样。
人和老虎不同,不是离群索居、独步天下的动物。像狼群和猴群一样,人是群居动物。人的“个人体力”很有限,一个人获取食物不易,必须共同群居、“团结奋斗”,才可能获取饱暖。因此,在像一个部落那种“小社会”里,个人利益有不同,但人们的“根本利益”决不是相斥,而是相互依存的。这就是群体的整体利益。显然,在古代,一个人脱离了社会和集体,就不可能生存。就是现代,其实也如此。但是不少当代中国人争辩说,人天生来就是“自私自利”的,因为别人的多了、自己的就少了,所以人们永远是在为争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这个浅层次上的、貌似有理的说法,其实并不真有道理。显然,在远古原始社会的严酷生存条件下,绝对需要人们有献身精神,男人们去打猎、或用其他方式获取生活资料,那也是为了本部落的妇女儿童能够生存延续,而妇女则多负责编织等内务和生儿育女。分工合作,在原始状态下也是绝对需要的,这样,部落的人类才有可能生存和延续。
而生存和延续,正是地球上所有物种的基本冲动。
在部落之外呢?我想,在远古,争斗和互相杀戮大概是主要的交往形式。依我想象,远古时抢劫、战争和吃掉俘虏等,是经常发生的,只是那时候没有文字记载。
后来,正如人们所了解的那样,由于大脑和发声器官的进步,人类有了语言和文字;由于工具的改进,人们修造房屋、开垦土地、牧放牛羊;文明开始了,不同群落的人群也开始进一步和平交往,各种货品的交流贸易也发展起来,人们还需要修路和造船等。当然,由于利益也有激烈冲突的时候,可能也就有了更大范围的战争和“国防”。
总的来说,逐渐地,在人类“社会交往”不断扩大中,人们走出了部落的范围,于是,人类的生存方式日益发生着巨大变化。和平和交易,逐渐成为主要的交往方式,而战争,则成了非主要的交往方式,特别是在一个特定地区范围之内,例如村子里、春秋时诸侯国内部。“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是存在的、经常的,但大多数时间里还是和平的。部落间“打冤家”,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几千年前就很少见了。问题的实质是,人们利益的“相互依存度”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实现。我不明白,当代中国学者总是强调的“物质利益原则”,其着眼点往往是不同个人的物质利益的“相斥性”这一点上。其实,人们利益的“相互依存”,却是整个社会生存的基础。不难明白,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更不能像老虎那样,“一条好汉单打独斗闯天下”,就是一个家庭“单打独斗”也不会有多大力量,但是我们当代中国主流经济学家,对于“家庭经济”,那真是情有独钟、爱意浓浓。
当着远古的人们逐渐走向更大范围的“社会交往”时,就开始出现了交往的“规则”,但我这里说的,并不是“潜规则”。“潜规则”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取代公开的、成文的规则,既不可能取代成文规则的地位,也不可能取代成文规则的范围和深度。
在中国腹地,大概到了殷商和西东周之后,终于出现了一种“国家管理”。在我看来,所谓国家管理,更不是什么“潜规则”所能一语道破的。
皇帝是干什么用的?
我们来看“国家管理”。在二千年里,无疑,皇帝是“国家管理”的重要部分。
在“潜规则”的作者看来,皇帝是冤大头。但为什么会有“皇帝”这种东西产生?皇帝的历史作用是什么?该书作者却一点都没有谈及这个问题。看来,该书还远远没有像贾惜春那样、达到缁衣顿改昔年妆“将那三春看破”。
在我这个低水平的研究者看来,这正是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搞清楚的两个问题。但全国的社科研究人员至今没有谁回答这两个问题。为什么当“国家管理”出现时,会出现“皇帝”、“王”、或起码“诸侯”这样的东西?是他们自己想出现、想登台,他们就跳出来了吗?他们就跳上“宝座”,大家就高呼万岁?不会这么简单吧。凡是出现了的东西,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当然,他们更不是由于“潜规则”发作,才跑出来当“冤大头”的。
在我看来,皇帝的出现,一定有它的道理,一定有它的社会需要,否则是不会出现的。它出现了,一定是这一时间段的人类历史需要它发挥某种作用。
这样才合乎逻辑。
皇帝,在目前中国的众多文章中,已经是一个贬义词。对皇帝不再敬畏,这当然是历史的进步,是民族摆脱精神锁铐的开始。但是,当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历史时,就会发现,皇帝曾经有它的巨大历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