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讨论】]首届法律卫士争霸赛---【侃侃见义不勇为】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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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五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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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美好社会?前提社会一个良好的风气是必不可少。啥是良好的风气?一个完善社会制度体系健全而又可行是前提。


文/五空


湖南人看到他人见义勇为而自己不做为的现象无处不在,这并不是说湖南人不知道怎么样去面对此类事情,另人真正悲哀的是没有一套完善、可行的制度推行这种行为。

若干年前,公安机关破获盗窃案的比例非常之大,可盗窃案件发生率一样呈现攀升。这是为什么?公安们又用了N年的时间找到问题的源泉:1.未能解决人民的就业、收入问题。2.贫富差距造成的负面影响。3.也是最重要的,未能堵住销脏的渠道。从公安经验看,湖南人见义不勇为是有道理的。

倡导见义勇为逐渐成问社会主义新社会一个崭新的口号,当见义勇为者付出鲜血甚至生命的时候,社会中冷淡的态度的确使人们心寒。记得一本杂志上说的,一为农民给县长写了封信,信中说:“县长,我是救了42条矿工生命的人,今天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救救我吧”! 是的,这人难道不该救?曾经也是象无数见义勇为的人们一样,救过他人生命的英雄。为什么会有如此一封让人肝肠寸断的信?

杨力伟飞上了天,成为了英雄,受到万人敬仰。本人毫不客气地说,这要是古社会,指不定会修个庙宇上的供奉上,名利双收的他们的确不需要面对社会现实问题困扰。而这些见义勇为的人用身体甚至生命去挡住罪恶,换来的是什么?得到的是什么?

经常也会在地方媒介上看到一些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报道,可真正的见义勇为难道真的就能及时的得到救助?具有特色的鉴定程序让见义勇为者黯然失色。很多见义勇为者在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是不愿意留下姓名的。这不是因为这些不留名的英雄愿意用自己的钱看病,而是不愿面对烦琐的法律程序。而一些因为见义勇为受了重伤的见义勇为着又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大多数是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后得到政府或者司法机关的认定才能得到救助。有经济能力的见义勇为者会为自己的生命垫付大笔的医疗费用,而外来务工或者没有经济能力的见义勇为者何去何从?先行的医疗体制不见钱不救助,难道让这些为了社会安定,为了他人财产安全的英雄们去死?社会制度无时不刻地尴尬,即使在好的风气,在制度下也会渐渐地萎缩。


近年来,见义勇为的人的确不少。当然,为什么会不少,原因很多。本人与本地的几位见义勇为英雄也有过接触,他们说见义勇为的确是英雄的行为,政府奖励,媒介引导得到社会的认可,让他们的名声大躁,可就是领取相关单位奖励的费时,需要很长的时间,并没有象大家电视或者报纸上说的那样,给张巨大的支票模型,好象就能兑现。


是啊,见义勇为不光是口号很难兑现,收益一样难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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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沅水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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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制度如不改变,见义勇为的人将会越来越少,直至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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