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拍案】]腐败永远不能成为一种选择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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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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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记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这么一句民谚。民谚难免情绪化和夸张式的渲染,但其“生命力”还是靠一定的事实基础来维持,即所谓“无风不起浪”。在经济学意义上,它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公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没有人格化,就不被珍惜,不会被严格管理和有效利用,会被人滥用和侵占,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大锅饭”低效率或西方学者所说的“公地悲剧”。以此为据,一些学者提出了国有资产“与其坐失,不如流失”、“假定公有资产无主,谁先持有归谁”、“腐败(相对于公地悲剧而言)是一种次优选择”的论调。

“大锅饭”的“公地悲剧”不可否认,其对效率的危害以得到实证,对公平也无补益,因为再大的“大锅饭”,能“拿”的“大家”相对公众而言也只是少数人,所以必须端掉。但是,以腐败化公为私真像某些人所说是有效率的,可以成为一种“选择”吗?

腐败并不能克服“公地悲剧”之弊,相反,腐败者总是试图扩张其权力所能控制的公共领域范围。秦晖教授提出过“掌勺者独占大锅饭”的命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描述了当前腐败的特征。也就是说最易滋生腐败的还是“公地”。如果腐败真的被认可,基于“经济理性”的腐败怎么会自我收敛,不进行增加“公地”的“开发”?特别“大锅饭”被少数人独占时,腐败“收益”更大,在这种“收益”激励和示范之下,争抢“公地”的竞争就会更加激烈,扩张“公地”的冲动也会更为强烈。所以,想以腐败来缩小公共领域的范围,这种想法只能说过于天真。

腐败如果得不到严厉的惩戒,它的扩张就无止境。除从公共领域中分肥外,它对私人领域的腐蚀和侵犯也是非常严重的。不少学者就注意到,在公共管理活动中,政府乃至其它公共管理部门在寻租活动中未必只扮演一个被动被利用的角色。一些学者提出了“政治创租”和“抽租”的概念。前者是指政府政客利用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增加私人企业的利润,人为创造租,诱使私人企业向他们“进贡”作为得到这种租的条件;后者是指政府官员故意提出某项会使私人企业出让部分既得利益与政府官员分享。从这一意义上看,腐败诱使官商结盟,使私人部门付出大量资源进行争夺“创租”之租或赎买“抽租”之害,这对私人领域的效率也是有害无益的。而且,若腐败可以公行,私人利益难以得到维护,私人部门在这种预期之下,怎么能有创新和提高效率的动力呢?

腐败的结果是化公为私或者侵占私人利益,有人认为,这也是一种资本原始积累,“抢来本钱做买卖”,还是有利于做大“蛋糕”的。腐败收益由于来得容易而不被珍惜,也因其道义上不正当和法制基础的丧失,使“抢来的本钱”难以见光,实证经验表明,贪官的挥霍、洗钱等活动,实际上造成了巨额的浪费,单从资源使用的社会效率角度来看,腐败无疑是一种最劣的“资源配置”方式。

腐败永远不能成为一种选择。在以效率为导向改革进程中,缩小“公地”只能在法治和民意的基础上展开,腐败从来都是制造“公地悲剧”的罪魁,不可能成为提高效率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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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沅水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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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姓“公”,并非无主,公共资产属于全体中国人民所共有。
化公为私、恶意单独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是一种剥削行为,对社会造成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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