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湖南省益阳市,一位以优异成绩考上南方一所大学的女学生杨蓉利用假期,将他的父母推上了被告席。事情的起因说起来让人辛酸:在2000年的高考中,杨蓉以骄人的成绩被南方一所大学录取。但录取通知书并不能冲淡她父母心中浓浓的哀愁,家里本来就穷,在此之前已经欠下了一万多元的债务,而且还有一位高龄的老母亲和正在读书的儿子需要赡养和扶持,无奈之下,杨蓉的父母终于鼓起勇气向杨蓉摊牌:“家里的经济就是这个样子,是不是不读书了?”自小酷爱读书的杨蓉当然不愿失去上大学的梦想。于是杨蓉的父母放下老脸,四处奔波筹措杨蓉的上学费用,求爷爷告奶奶,最后总算借到了6000元勉强将杨蓉送进了大学。但这些钱除了交学费之外已经所剩无几,根本就无法维持她在学校的日常开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杨蓉终于狠下决心利用假期,以父母未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拒绝出资供其上大学为由,一纸诉状递到了益阳市下属的南县人民法院。
本来值得同情的女孩,此时的所作所为却令人感到有些气愤!儿女的忘恩负义!这不就像父母的手将食物送进儿女的口中,这一张嘴却把这一只手咬了下来吗?
我们无法选择降生的地点,但至少我们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我们也深深同情杨蓉所处的困境,逆境要么使人变得更加伟大,要么使人变得非常渺小。困难从来不会让人保持原样的。杨蓉,你为什么偏偏要选择用如此方式来刺痛父母的关爱呢?
裴多菲说:“困难是我的老师,生活是我的学校。”杨蓉,不知你是否听过这句话?对你的父母来说,他们其实已经尽力,甚至有些力不从心了,但你为何还要如此苦苦相逼?教育的意旨并非只是知识的积累,而是心智上的能力的发育!泰戈尔说过:“教育不应当只从智力上着眼,必须力求使受教育者变得更加敏锐、文明,更加宽容仁慈。”杨蓉,即使你对父母的爱还无法回报,但你对他们的无奈宽容了吗?
教育的一个目的,也可以说就是忘却了在学校学得的全部内容之后所剩下的本领。杨蓉,你如此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我真的怀疑即使让你拿到大学毕业文凭,又能如何呢?开发人类智慧的矿藏是少不了需要由患难来促成的,这就像火药要爆炸是需要一定压力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接受高等教育,是一种智力投资,实际上就是一种就业投资,这项投资的直接受益人是子女而不是父母。依据民法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杨蓉应该为其预期可得收益作出相应的付出,即学费由自己付。但一直以来,由于父母之爱的无私,我们都认为供养孩子上大学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苦也不能苦孩子,这是天下几乎所有做父母的内心深处最朴实的想法。当子女的也就理所当然地躺在父母的怀抱中享受一切而根本无需顾及父母的艰辛!
让我们看看《义务教育法》是如何规定的吧:“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对法律规定的成年人(我国为18周岁)来说,家庭已经没有送其上大学的义务!
杨蓉,真心希望法院驳回你诉讼请求的判决能让你真正觉醒,美满的想像不过使人格外感觉到命运的残酷,当悲哀的利齿只管咬人,却不能挖出病疮的时候,伤口腐烂的疼痛将最难忍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