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受法律咨询 (68/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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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所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11032006116828 ,专业律师,权益保障!

张国所律师执业以来,为数家国内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其中有上市公司四川路桥集团公司、温州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北东鑫矿业有限公司以及温州地区的数十家中小企业。参加过从高级人民法院到各基层法院的各级各类诉讼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办理的案子均得到当事人的满意。

张国所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务、民商合同、工程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法律事务,现为温州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近年来办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秉承法律至上的信念,尽职尽责,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极力促成对立双方矛盾的缓解,拥有较丰富的处理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经验,并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肃、认真、审慎的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和赞誉。

     

电话:0577—88848441

手机:13456078288

传真:057788848446

QQ99517922

地址:温州市欧洲城中心大楼812室(丹璐广场购物中心楼上)

 

本帖吧 版主

www.0577ls.com (温州律师)首席律师

 

 

真诚回复每位网友的提问!

 


联英张国所 (99517922) 于 2008-09-18 15:50:23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联英张国所 (99517922) 于 2008-09-18 17:06:50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联英张国所 (99517922) 于 2009-05-17 23:24:45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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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沅水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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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张国所律师,您是我们尊贵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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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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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版主!我将尽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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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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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专业律师进驻。
感谢您对法律栏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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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屋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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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到来,希望坚持常来支持本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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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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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我1971年到徐州邳县铁路上班至今以有38年之久,先是做联防工作,后因年龄大了,单位让我做门卫工作,我今年56岁了,<1953-8月生人>年底要退了,从1971到2008单位没有给我任何补偿,也没有为我买任何社会各种保险,我在单位工作了38年,从未离开过岗位,其中有30个春节未在家中度过,五一和十一固定假日从未休息过,无任何怨言,现在即将要退了,想到38年来从毛头小伙到儿孙满堂,一生的青春年华献给了铁路.现在单位一脚把我们踢开,单位领导欺上瞒下不给我们交纳社会各种保险,现在徐州铁路为了逃避法律,逼我们同徐州天扬人才公司签劳务派谴合同把以上的工龄全抹掉其中大部分都在15年以上还有30多年的工龄,今年单位领导叫我用我儿子的身份证签劳务合同,单位领导还说:农村人不给买保险.只给城里的买..多次向上面反映没有任何结果. 恳请律师帮帮我 。1586942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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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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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5楼的回复:
你的问题很复杂,我现在根据你的叙述,简单作以下回复和补充问题:
1、建议你到当地找律师当面咨询,把你的合同以及向上面反映的材料带上,许多事,律师要看了材料,才能给你准确的回答。
2、你所谓的向上面反映是指向上面单位?
3、你是否已经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
4、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提醒:你的仲裁时效,有可能已经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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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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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5楼的回复:
感谢你的信任,来电咨询!
总结电话咨询结果,供你参考
1、还是建议你到徐州找律师,因为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存在!
2、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3、只提社会保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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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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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建议,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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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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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 有问题 你还可以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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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0楼㊣天客/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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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律师大人的大公无私,,对我们网友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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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乌蒙倨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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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张律师;我家购房变他人“遗产”案该乍办,请指教???

1953年6月10日,我父出资70万元合法购买位于毕节 县人民政府左侧(现市公安局占用)正街民营房产并纳锐,有《房屋买契本契》为证,此前,1945年元月5日,祖父在去世前,立遗嘱经当时政府将该房确权过户给我父所有,经司法机关处理并交纳房产税,有《土地所有权状》为证。
1984年,改嫁近40年的继祖母在其改嫁后所生之子的唆使下,见该房增值,顿生夕意,其子在当地很有权势,便找其干亲王武荣(原任县法院院长,后任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故意撇开以上证据,违反程序私下立案并错判,将该房80%判归继祖母所有。
由于本案原审法院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经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9)告申受审立通字第174号审查申诉决定立案通知,决定再审,但至今未被有关法院受理,且继祖母提出继承诉讼的理由,违反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已过诉讼时效,且违反最高人民法院(1987)民他字第31号关于产权人生前已处分的房屋死后不应认定为遗产的批复;法院受理判决其享有继承权于理于法无据.
1995年9月,继祖母死后,在无任何遗嘱手续的情况下,其子便以“产权人”自居,大肆敛财,多次对我家骚扰,借其亲友在市公安局、拆迁办工作便利,将我父非法拘禁并拆毁该房,非法领走该房的拆迁安置款40多万元,以达其永久霸占目的。该案是毕节城家喻户晓的错案,-引起广大正义市民的公愤和谴责。毕节地市人大、地委政法委分别行文并上报贵州省人大工委请求对该案实施个案监督,并指出“该案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改判”,毕节检察分院报请贵州省高检提请抗诉……经多次申诉,贵州省高院也做再审立案通知,但至今尚未进入诉讼程序!
这就是承办该案的省市负责人怕追责,便相互推诿、阻挠、拖延不办,使这桩经历五次立案,数次调查、实属错判的案件,一直未进入再审程序,得不到公正解决,冤情仍在继续……

申诉人家多年不服的理由如下:
一、该诉争房是我父亲买的,并不是所谓“遗产”。
有证据如下:
1、房屋买契本契。
  2、土地所有权状。
  3.纳税通知书及历年纳税缴纳单。
二、该案虽立案五次,但一直由原审承办人当纠错负责人(未回避),并且也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重审,当事人因为怕承担相应责任而拒绝纠错、不举行公开听证、答复、审理 。      当地人大、地委政法委、检察院等监督机关早在2002年以前就分别行文指出:“该案实属错判,应该依法改判.”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受到了当时的该案承办人的百般阻挠,承办该案的主要负责人等就是现在纠错负责人,我家依法申请了审判程序回避,但当事人拒不纠错也不回避,压制该案使之得不到立案、也不举行听证会、更谈不上依法审理……
虽然有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管,但此事从2002年之后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不了了之。

申诉人王芳全之子:
王友新 0858-8686081 13885811048
王有元 0857 -2188824 1301706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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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2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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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事情很复杂,建议你直接把材料寄到最高院或最高检,按上访来,把证据都复印上。
在中国,有时候很多事,都让人感到很生气,看看吧,按照现在的诉讼法,再审程序比以前要好,你可以请律师参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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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3楼心随云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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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情。昨天我跟一个交警因为处理我是否违章停车的问题上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无意间碰掉了他手中的数码相机,他以此为由说相机摔坏了向我要钱,我跟他说坏了我可以给你修,他拒不拿出所谓摔坏的相机,其实当时很多在场的人都看见了,相机是怎么掉在地上的,他是故意的。其实这件事的起因还是由于他执法不公引起的,所以他也觉得理亏,也不再提违章这事,只是说我把他相机弄坏了,并且和派出所的串通一气说我如果不给他钱,就拘留我,这件事给我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做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我可以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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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4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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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
你的这件事,有点冤,因为如果你起诉:
1、没有合理的诉讼请求
2、你能得到法院支持还是问题,更不要说赔偿!
3、你就提出:要么一起去修相机,要么就什么都不理
还有建议你别生气,为这样的人生气,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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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5楼心随云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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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复,我知道该怎么做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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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6楼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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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请问,我调动工作原单位要我交钱,数字还不小,我去工作时未定合同。又未受过培训,它只是用一个文件就要交,对所有人一样,没办法我只好交了。请问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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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7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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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合法的!
1、你没有签合同,没有培训,应当说是没有交钱的道理!
2、他们的文件是什么类型的!如果是单位的文件,要实施的话,条件是很严格的!
所以建议你拿以下资料,(缴款单,文件)到当地找律师当面咨询!
还有没签合同是对方的错误,可以告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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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8楼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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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您的回复,我知道该怎么做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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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9楼尤斯埃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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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张国所律师;你好;本人能不能给你提一个小小意见.所有的网民对你的希望很***,***律知识以你为准,不要让网民的提问转到地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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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0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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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
在法律问题上,有时候一些细节,在当事人看来无关紧要,但律师的看法往往不同!
我建议有些网友把拿上材料咨询当地律师,是出于对网友的负责。
如果由于我没有完成的了解案情,而作出不正确的指导,那样不是害了人家吗?
所以,我在没有完全了解案子的情况下,我的建议只能的大体的,或者说是方向性的!
做律师,其实责任心是最重要的,如果不对当事人负责的话,那是很容易出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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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1楼尤斯埃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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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在一个地方发案,开始发帖至本吧,好多是地方官官相护,律师怕官,你说他的看法会正确吗?一个好律师来伸长正义,不是帮有钱有势来减刑为目的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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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2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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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你说的很对一个好律师是来伸张正义的!但如果说律师怕官,我认为也是存在的,就像警察也是一样的,而且律师得不到政府的一分钱。所以我从来不拍官,我记得我第一个案子中,被告就有温州市政府。当然由于中国的现状,中国律师的现状,导致司法系统对律师看的很紧,刑法上有专门针对律师的罪名,这在全球也是少有的,可以说在中国,律师的地位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
再者,律师也需要吃饭,在一个案子当中,只要他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觉得就不应当受到指责。律师也是人,也要吃饭,你不可能让他连饭都吃不上。有些事情,即使律师很努力的去做,效果也不一定好!
中国的社会其实大家都明白,权大于法!你能改变吗?如果中国真正的法大于权,相信就没你所说的问题了!
我作为律师,我期待中国法治的进步,更希望有更多的律师来伸张正义。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作为人你不能去强迫别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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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3楼无由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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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前几天,我的几个朋友都收到了电信的催告函,原因是前几年他们曾用过小灵通,但由于信号和服务不好,所以就没有用,改用了手机。事隔两三年后的今天却收到了电信的催告函,说是要求付清这些年来的费用------这么些年来,他们已经没有使用小灵通哪来的费用?可是据电信方面讲,是因为当时他们在没有使用小灵通时没有到电信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一直都产生着费用---------由此,为什么电信不在十年、二十年后再来通知呢?想不通---------这里面也太不合理了吧。请律师给说个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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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4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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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部门的一些费用,在我们看来是不合理,但人家是经过审批的,而且我们在办理时,都签过协议的,除非你当时所签的协议中有特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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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5楼飘渺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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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药店买了一疗程的治乙肝的药,在买药时说好的如果一疗程没有转阴,将免费提供药,直至全部转阴。而且我在买完药之后,药店的服务员给我办了一张健康承诺卡。 我在服用了一疗程后,经检查后没有转阴,然后去药店领药,被告知必须承担0.25的税费,请看下面是承诺卡的具体的相关内容。我觉得药店有欺诈的嫌疑,因此没有交钱,请问药店是否欺诈了消费者。 
卡的外面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健康承诺卡
郑重承诺
凡乙肝大小三阳及病毒携带,服
用“兰信”一疗程未全部转阴者,将
免费提供药品继续服用,直至全部
转阴。
在卡的里面有承诺卡的使用细则:
字很小,其中有一条特别提示:持本卡领药时顾客必须承担零售价零点二五的基本税费,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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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6楼[楼主] 联英 张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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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
该药店是否欺诈不好说的
因为毕竟对方已经把内容写上去了
虽然字很小 但也算是有的
当然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能会心里不舒服,要不你就去消费者协会或工商局投诉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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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7楼飘渺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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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写在上面没错,但外面不是写着免费吗?我觉得它是两重标准,只不过药店执行的是收费的那个标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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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8楼┚X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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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我厂去年年底遭受雪灾,损失严重,厂房倒塌4000平方米左右,货物损失很大,厂内及时向保险公司备案,并同时组织人员抢救,保险公司也派人过来看过,但最后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381000元,因我厂投保额为200万元.为何只赔偿381000元?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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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9楼┚X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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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赔付联系记录单盖章签字的经过情况说明
我在3月12日去县政府汇报我企业受灾后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吉分公司对我公司理赔情况,由县委章副县长接待的,他听后觉得理赔方面有些不太合理,当时打电话给中保险公司安吉分公司总经理的,他们说派人到企业来趟,在3月15日中保财务安吉分公司派了三个人来我企业,中保负责人冯、李、叶三人来我企业后,我同他们商量,还有一些上次没有清点的受雪灾损坏产品他们一道进行了清点,清点后在我办公室商量,由于当时办公室有本企业厂长、业务科长都在场,中保提出这办公室人太多,要我找个安静地方,我就带他们三个和我一道去公司食堂里,由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管理赔李科长执笔写了一份“3.15赔案联系记录单”,当时叫我看一下盖章签字,我当时没有想到这是圈套?我已60多岁人了,他的字写得太小,我只看了一下定损金额有60多万元后,我想有60多万元好赔后也就算了,根本没有看前面出险库存,就签字和盖了章,当时我也没有把联系单给厂长和业务科长看,就交给了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过了四天也就是3月18号,我打电话给冯经理,他回答我已把我的案子已经报上去了,赔38万左右!我一想不对头,赔案联系记录单上明明写着定损有60多万元,怎么减了近一半,我想不对头,在3月20号早上我就找到了中保安吉分公司李科那里,我问李科长你们是怎么算的?只赔我30多万,他把赔付资料拿来看了一下,说我们按照出险库时库存算的,因为这个出险库存数是不准确的,当时我向李科长要理赔清算资料让我看一下,他不给我看就放在自己抽屉里去了,我一想我上当了,因我是在保险时是估价保险的,而现在他们赔付按实物库存赔付,但我实物库存是不正确的,因为天下雪,实物保管员提前回去过春节,还有原已应出库的还没有登上实物帐,我当时复印给他们的是原先没有出库出完的实物帐,后我厂出库后又在县政府补了一份给他们,但他们还是按以前我没出库出完的那一份实物帐计算,但我经过计算也发现不对,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他们计算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险时库存依据是什么,是用什么依据算出来的,所以当时我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吉分公司里写了一份声明,我向他们讨个说法,如果他们不给我这个说法的话,我原先盖好章签好字都无效,并要求把计算赔款详细清单给我一份,这份声明写好后,我就在3月20日当天交给该公司冯经理的,并我委托冯经理代交给李科长,但到至今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既没有把赔付计算清单给我看,也没有对我声明做任何答复,我过了几天又到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冯经理那里,他对我说我们已报上去了,你这样搞越搞越赔得少,我也不知道冯经理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我抽空去过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几次,关于我的理赔情况,他们一个多月没有给我一个答复,也没有把理赔情况及清单给我看过,我要求讨一个公正说法及公正理赔,所以我向上级有关部门上了诉,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此事并讨个公正说法。我企业参保是为了受灾时能按时得到补偿,使我企业能灾后早点重建恢复生产。但今年受灾,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对我企业下了这一手,采取这么个态度至今没赔过我企业一分钱,受灾至今已有近8个月了。原来我对参保有依托的,他却一分没付,使我没了依托,至使我厂生产推后了尽三个月,生产受到了很大影响。难道这就是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对一个参保企业的态度和信用吗?
现我要求安吉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对我3月15日盖过章签过字的赔付记录我在3月20日已有声明给保险公司,我要求他把赔付计算清单给我看看,他如若不给我看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我声明此份盖过章签过字的记录要求作废。因是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三个人同我一个人做的事情。我们老总、厂长都不承认,主要是出险库存不准。要求把这份出险库存有正确计算依据拿出来重新计算,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应该要以理服人。
二.我企业受灾损失严重,总损失程度占60%是昆铜乡企业中损失最严重的一家企业,现在正在恢复生产自救关键时刻。要求保险公司安吉分公司把原来他们已确认过理赔金额先付给我企业,以便解决燃眉之急。
三.我受灾至今已经8个月了,我企业参保目的对保险公司有指望的。由于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长期不赔付给我企业,,使我企业又受到了很大影响生产推迟三个月,回掉订单两份,损失8万美元。我又贷了30万元高利贷,息1.5分,三个月已付高利息4.5万元。这些对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长期不付赔款有一定关系的,我要求中保公司安吉分公司对长期不赔付使我企业蒙重损失要负一定责任。以上是我把3月15日赔付记录盖章、签字过程情况,以及要求。这是我厂对赔付联系记录单盖章签字的经过情况说明,请您可以给我指点一下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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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0楼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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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

       您好!

       我是佛山市顺德区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员工,2004年7月19日入职,2008年10月31日合同届满。现公司裁员,但并没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亦不额外补偿我1个月工资,只给我4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不同意该做法。公司威胁我:若不同意,则采取调岗、降薪的方式处理我。我要求公司发给我书面的辞退通知,公司亦一直不发。

       另有一同事因不同意公司的做法,被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扣发了1个月工资。

       请问张律师:遇到该种情况,我该如何应对,采取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合同期满而导致合同终止,我是否仍能得到经济补偿?

       谢谢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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