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重庆儿科医院看病用药不妥!导致才5个月的儿童,不!明确来说是婴儿死亡!
危机:“白衣天使”就是救人?还是结束人的生命?
呐喊:我的儿!谁来负责....
“世界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象跟草”!反问各位没有孩子的母亲是什么?做为一个父母眼看着自己的孩子“这样”的离去,什么都没给教他,什么都留给他,除了他的名字而已!然而造成这样后果的万万没想到是我们可爱的白衣天使的根据地-医院!悲愤,痛苦,悲哀,震撼.....
唐华骏,男,五月龄,体重8公斤。在6月6日下午15:00分因左腿有一小块紫色伴随发烧急诊入院,重庆某儿科医院住院号为511431,经医生诊断为蜂窝组织炎,无其它不良反应。小孩却在22小时后,病危医治无效死亡。后在医院复印病历(其中过程多有波折),经多个医生(包括法医)、专业医疗事故律师看后发现非常多的问题。我们申请到北京鉴定,他们不同意。第一次封存的病历与第二次看的大不一样,其中多了很多化验报告,以前没写的好多也写上去了,以前用了的药第二次医嘱上没有了。重庆市卫生局处长说,欢迎到北京上访,不是考虑到奥运会,我也早这么做了。这种“三乱”医院真的就因为他大而不能制裁他了吗?一个市卫生局的领导说出这种话真是丑陋.医院存在的确切问题.
<一>、医疗技术差:1、在小儿用药中有一种异丙嗪,是国家禁用药中不建议使用的,此药可以抑制呼吸,导致小孩死亡,在用药过程中已出现荨麻诊、惊厥等不良反应,护理记录上很清楚,最后呼吸功能不全与死亡记录中相符。该药已导致7例至人死亡。院却严重超量使用。按说明书8公斤小孩应在4到6小时内用1微克(0.125微克/公斤)有说明书为证,药典记载也不能1小时内用了24微克。医院用法是分三次,每次8微克。后医院解释说只用了临时医嘱上的8微克,没用长期医嘱上的两次16微克,经证实这种说法是骗人的。且在用药期间小孩已出现说明书中的药物中毒不良反应,但医生根本没有处理,有病历为证。2、抗生素和镇静剂太混乱复杂,在20小时内用了7种抗生素且其过程中有从高档向低档的转变,是不符合用药原则的。3、用了多种不建议使用、慎用、小儿运用缺泛研究的药物,有做实验这种意图,有病历为证。
<二>、医德极差:1、在6月7日凌晨1至3点钟,数人多次叫医生康权他都不起床,他以明天叫皮肤科医生会诊为由推诿,继续大睡。2、病人死亡后监护室的医生说要1180元的火化费,后来火葬场的来了说只用550元,后法医说尸体交医院处理是不收钱,还要给死者家属钱的。这种人死了还要搞一笔的做法真是让人发指。
<三>、医疗制度混乱:1、急诊病人化验大便要用一周时间,而且还没有化验报告单,追问下医生说找不到了。小便化验到现在都没出来。2、在6月7日4:30的抢救是不存在的,后来医院解释说是输液也是抢救,但是经验证却是输的普通抗生素,有通知书、病历为证。3、病人病历填写不属实,是自己捏造,足见医生极端不负责任。4、急诊病人在1个半小时后才开始用药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5、医院进行了一系列的特殊检查治疗,这按规定都是要病人家属签字的,但我们根本没签字,病历中也没有这些东西。6、复印一张化验报告单要收4元钱的查询费,也是物价局明文禁止的,有发票为证。
<四>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事后医院不但不承认错误,还利用我们对医疗不懂数次欺骗、恐吓我们。私自撰改、伪造病历,有复印件为证,且当时区卫生局科长在场。
我们说把病历原件自已拿去北京,包括笔记鉴定和药物鉴定医院不同意。我们又说同医院一起去北京鉴定它还是不同意。现在叫它到北京鉴定,它不同意,没鉴定它又不承认是自己的错,渝中区卫生局说它是市直管的他管不了,市卫生局说是区卫生局在做这件事,你推我,我推你,现在恳请网友帮助一个爱帮助别人的人。
最后说一句,在我们找他协商时,有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听说也是一针就给医院弄死了,这种事在该医院还经常出现。德是人之本,无德社会到底是什么样,也许谁也不想见到,但这样的事确在不蔓延。
朋友们,母亲们,同胞!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诸位身上你们又是什么感受?这样的医院让我汗颜,让人们发指!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惜短暂4个月,就抹杀了一个父母对孩子的爱!是父母的错?还是医院的责任?
希望各位有心人士谈谈自己的说法,有专业知识的请帮忙想个办法!可以留言或联系以下!
电话:15923932001 QQ:782698348
●_.:尛尛 (281026864) 于 2008-08-31 20:36:4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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